免费开放公告
发布时间:2012/1/19 17:04:17 点击:18396
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,市图书馆于2011年4月1日起,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全部实行免费开放。
1.市图书馆第一借书室、第二借书室、第三借书室、过刊阅览室和少儿借书室凭有效借书证免费借阅图书和过刊合订本。
2.现期报纸阅览室、现期期刊阅览室、过期报纸阅览室、过期杂志阅览室和地方文献部实行免费阅览。
3.自修室免费开放。
4.公共电子阅览室凭有效身份证每天免费上网1个小时。
5.办理借书证免收工本费、验证费。
6.公益性讲座、展览、基层辅导和流动服务免费提供。